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我公司已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第二类业务(核技术工业应用),可接受客户单位委托编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控评报告,以及工业放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控评报告、现状评价报告和定期检测报告,并结合客户单位实际情况,给出具体的结论和建议。
我公司已取得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接受客户委托对辐射类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企业可以委托环境保护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检测,实时掌握本企业工业卫生状况,根据实验结果适时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规避健康损害带来的风险,为企业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